多元化的客户,包括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借款人和贷款人,一直依靠安与恩律师事务所从事银行与金融法律工作。我们的工作包括准备首次公开发行证券(IPO),出售离岸外汇债券,为商业飞机准备购买合同和金融租赁合同,准备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文件, 投资海外、重组企业、收购和收取债务。我们还提供证券和其它资产融资方面的协助,例如在股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在全世界发行债券。
在数字时代,网上银行平台和其他技术进步使借款人和贷款人在一个国家保有银行账户,而在另一个国家操作业务变得更加容易。现代化使得银行和金融业务更方便借款人和贷款人。行业进步使我们的客户持有不同的司法辖区的多个银行账户。我们的许多客户现在居住在一个洲,但可与全球范围内的银行账户展开运作。众多便利条件使金融交易日益复杂,风险日益增大,但回报和存款机会也不断提高。安与恩律师事务所已协助客户建立了他们自己的银行网络。
安与恩律师事务所在建议客户关于其他银行和金融问题上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协助客户进行海外投资,重组,并收取债务。安与恩律师事务所广泛的实践基础和多语种的团队已允许我们的法律专业人士成功服务于各种需求的私营部门和国有客户。安与恩律师事务所在银行和金融部门为许多知名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例如蒙古贸易和发展银行、蒙古MIAT航空、美国花旗银行、蒙古中央银行、信贷Lyonnaise,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彭博以及世界银行。
本事务所的律师在银行与金融法务工作中的实例:
- 促进世界领先金融软件公司启动和操作在线外汇交易系统;
- 分别在蒙古航空公司和中国新华航空公司代表银行起草及协商空客飞机金融租赁协议
- 在新加坡代表一融资人用蒙古采矿权做抵押,取得可转换贷款
- 代表世界大型保险公司与蒙古中央银行进行交易
- 为中国首家合资保险公司注册
- 为香港和英属处女岛的公司预备可转换公司信用债券
- 为中国企业公开发行之前进行尽职调查
- 帮助企业在美国股票交易所公开上市其股票
- 建议瑞士和美国金融公司关于在亚洲市场购买证券;
- 建议一个国际银行关于与蒙古政府的项目协议;
- 在蒙古协助中国律师事务所解决与领先的蒙古银行法律纠纷;
- 起草大量的融资协议。
安与恩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包恒先生成功为花旗银行上海支行诉瓦房店滚珠轴承公司。 了解更多本案详情请点击下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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