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茨案情总结
1978年06月29日

在农业部采取诉讼撤销或终止被告的商品期货公司注册失败后,被告向地区法院对原告官员(包括农业部长和助理部长、审判员、支持行政诉讼成立的首席听证审查员,以及起诉的农业部律师)提起诉讼,称这些官员对其提起未授权的诉讼,侵犯了其多项宪法权利。地区法院以各被告联邦官员在权力范围内的一切自由裁量行为拥有绝对豁免权为由,驳回了起诉。而上诉庭推翻了地区法院的裁决,认为被告官员与职能相等的州政府官员一样,只拥有有限豁免权。

 

在4人支持、5人反对的裁决中,上诉法院首先指出,联邦行政官员在一般情况下(在职权范围内)只拥有有限豁免权,因为这些官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范围。但作出决策或行使其他类似检察职能的联邦官员不对纯粹的“善意”决策错误负责。法院的理由是,如果需要赋予法官和其他行使类似职能的官员绝对豁免权以确保审判独立的话,他们也愿意冒着作出违宪裁决的风险支持官员的决定。法院总结,由于联邦检察官的裁决职能与其他行政人员的职能十分相似,因此这些行政人员在一般行使公务时作出的决策,亦可予以绝对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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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茨诉伊科诺莫案 - 宣判裁决 - 1977年11月7日.mp3

 

巴茨诉伊科诺莫案 - 口头辩论 - 1978年6月29日.mp3

 

(译/ 陈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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