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本事务所协助某中国公司以几百万美元收购某以色列公司一定数量普通股。该公司开发关于金属工艺的技术。我们不仅通过收购股票的方式对这家公司投资,而且协助客户与该公司签订一份在中国销售用该公司的技术所生产之产品的独家经销协议。关于这个项目,我们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1)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2)起草和修改一份独家经销协议;(3)起草和修改一份股权收购协议;(4)起草和修改一份附加选项协议;(5)起草和修改一份托管协议;以及(6)协助客户完成交割。
项目二。本事务所协助最终由一家中国公司所拥有的某美国公司,通过收购某以色列公司已发行的A优先股对该公司投资数百万美元。该公司开发关于汽车的高科技。关于这个项目,我们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1)进行初步尽职调查;(2)就投资条款清单的条款进行谈判;(3)起草和修改一份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收购协议;(4)审查和修改A系列可转换优先投资者权利协议;(5)审查和修改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6)作为托管代理人将交割文件委托保管;以及(7)协助客户完成交割。
项目三。本事务所协助某香港公司通过收购某美国公司新发行的E系列股向该公司投资数百万美元。该公司开发高科技医疗技术。关于这个项目,我们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1)审查E系列股的相关文件,包括E系列股收购协议、E系列股东协议、E系列投资者权利协议、E系列章程、股权结构表等;(2)出具关于上述文件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3)协助客户完成交割。
项目四。本事务所同时协助两家公司,一家香港公司和一家卢森堡公司,这两家公司最终都由中国公司拥有,向一家开发发现平台技术的以色列公司投资数百万美元。我们专业的服务使客户成功地自某现有股东手中收购了该公司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关于这个项目,我们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1)起草并修改一份顾问协议;(2)起草并修改一份托管协议;(3)起草并修改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以及(4)协助客户完成交割。